一、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业务需求及医院远期发展规划,在本年度十月中下旬将下一年度的医学装备申购年度计划报设备科汇总,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申购重大设备的科室负责人需在装备委员会上陈述申购理由,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根据财务科提供可使用的金额,制定下一年度的医学装备申购年度预算,由财务科报县卫健委、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新医疗设备申购必须严格执行《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九卫发【2021】1号)》的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管理。
⑴要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医院要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每个部门和项目上,明确单位内部申报流程,要将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不得漏报、少报。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严格控制年度采购预算调整次数,对随意调整采购预算、非同类关联品名的采购不予互相调整。
⑵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医院使用科室在开展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交采购需求报告。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医务、设备、财务、审计等部门配合,在使用科室内开展无记名投票,投票同意率超过90%予以确认采购需求。
⑶要统筹制定采购计划。医院设备委员会要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对年度所有采购需要进行讨论遴选确定出年度采购初步计划,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报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⑷要科学制定医用设备技术参数。成立医院设备采购技术参数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医务、设备、财务、审计及使用科室等部门为成员,根据业务开展所需的功能组织召开医疗设备技术参数公开论证会,发布论证公告,要求不少于3个品牌的厂家或总代参加(确属单一来源的除外),产生基本参数,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强化招标采购标前会审环节,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随机从市招标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的同时确定一名专家组组长,对技术参数、招标文书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书符合规范,技术参数无倾向性、排他性,专家组组长对招标文件的规范性、技术参数无倾向性和排他性负总责。合理设置评分办法,价格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0%,售后服务分值权重不得低于10%。
⑸要加强组织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对本单位采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医院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全程参与,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
三、设备科了解采购项目是否有年度预算报分管院长,2万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院领导审批同意 ,2-10万经分管院长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10-20万经分管院长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报党委会研究决定,2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按政府采购流程招标。
四、申购科室填写医学装备购置论证表,需考察的采购项目由设备科组织考察(包括分管设备院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财务审计科长、申购科室主任和设备科主任以及卫健委等相关领导)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设备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审计科、财务科和使用科室等)讨论、研究采购项目的相关情况,并完成设备论证表。
五、已考察的采购项目,申购科室需拟写详细的考察报告,并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
六、设备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审计科、财务科和使用科室等)对产品价格行情进行了解。
七、设备科整理采购项目相关材料上报卫健委、政府采购办审批,进口设备同时需上报九江市卫健委及九江市财政局审批。
八、采购项目审批通过后由代理公司依法依规制作招标文件。
九、按政府采购法要求,由代理公司组织专家对标书进行标前预审。
十、通过后招标文件需经使用科室、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设备科及分管院长签字,按照党委会研究决定意见进行挂网招标。
十一、根据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十二、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设备,包括安装、调试及收集相关资料等。
十三、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支付设备货款。
十四、特殊情况,对口的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政策进行采购。